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到位、一些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为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