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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询价邀请函

湖北嘉仁成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BJRCM-2025-HW013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采购预算:29.22(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1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否 
(13)参考政府采购政策:
(1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3.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13.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13.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13.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13.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配气装置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对配气装置的品牌、获取途径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提供《品牌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须将供应商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联系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3678656587@qq.com ,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地点:湖北嘉仁成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递交时间:2025年3月31日14:00时起至14:30时止(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湖北嘉仁成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执行: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报价优惠20%享受评审优惠:
6.1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
6.2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
6.3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42号 
联系方式:027-8494380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嘉仁成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378号未来公馆5A层A-02、A-03、A-05室(帆杰众创空间-475号)
联系人:周伟
电话:18154432621
湖北嘉仁成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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